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政办发〔2024〕23号)要求,经泽州县人民政府初审,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进行部门审核,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联审,山西兰花华明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为晋城市化工重点监控点(第二批)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1月22日—1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实名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或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以便核实查证。
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356-2197090
电子邮箱:gxjjz001@163.com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356-2218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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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2日
